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积极参与,现就本项目作如下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中“9.5.1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元/日历天”现修改为“赔偿金额2000元/日历天”。
2、本项目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11月05日上午09:30”。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05日上午09:30前。 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按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上午09:30)开具电子保函。
3、本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保持不变,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2,计划竣工日期:2026-05-11”。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澄清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