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对其所需的医用气体采购进行院内询比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时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送达至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金坛区金坛大道500号),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一、采购项目:1.医用气体采购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所需医用气体采购,预算价5万元,超过则为无效标书。
二、报价须具备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供应商自行运输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供应商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上述证件和委托营运协议。
3.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报、电话、邮件、传真形式的投标。
三、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有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服务承诺书。如因投标单位未提供以上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成交原则:
询价为一次性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质量和服务全部满足院内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所投产品的不超过最高限价,对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二氧化碳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五、采购需求:
七、合同签署:采购合同为双方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积费用到达5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两者以先达到项为合同有效期届满。
八、付款方式:半年支付一次(按实结算,总结算费用不超过5万元),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500号
邮政编码:213200
报价接收人 :刘先生
电话: 0519-82885505
邮箱:605676414 @qq.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19-82885505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