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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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女埠片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建安路建设工程、纬三路建设工程、化工园区A区经四路建设工程)、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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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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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330781-04-01-22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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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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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章吉浩
电话:183****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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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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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兰溪格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九如街150号
联系人:王丽
电话:188****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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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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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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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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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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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组卷工作,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部分:根据本项目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在已有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编制费用、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单列且不另外计费(竣工图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与现场施工情况一致),相关设计内容均应满足规范要求,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其中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装配式工业化设计、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管线综合设计、人防设计、地下室车库、绿建节能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监控等)、消防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地下室交通划线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BIM设计(如有)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如设计中确实无法避免涉及市场垄断或独家供应问题(如燃气、通信、电力、自来水等专业设计)由发包人自行发包。②采购部分: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标识标牌(包含地上、地下、楼道)、空调、充电桩、空气源主要设备及热源部分,室内水控末端部分(智能水控机、电源等)、电梯采购安装、数字电视、网络、5G信号全覆盖、数字化监测平台等;包括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房建项目的桩基础、基坑围护、土石方、建筑、结构、幕墙、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及建筑智能化、公共部位精装修等内容、消防、标志标识、人防、配套市政、综合管线(含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等;还包括与周边道路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及七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临时水、电、路、讯、气、围挡,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招标人及参建单位的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其中临时水电包含临时变压器申请,电表独立安装,与市政接驳点的水表安装等)所需的设备、主材、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本次招标中不含红线范围外的水电接入。第二部分为运营部分,运营范围:招标范围内新材料产业园运营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厂房租赁、室外场地运营、物业管理、光伏、充电桩等。运营单位需按照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降低运营管理风险。运营期间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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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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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埠片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其中建安路建设工程(道路长度1350米、红线宽度36米、管线工程8100米)、纬三路建设工程(道路长度600米、红线宽度16米、管线工程3600米)、化工园区A区经四路建设工程(道路长度400米、红线宽度16米、管线工程2400米)。 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 66667 平方米(折合约 100 亩)。项目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 182000 平方米,科研用房 8000 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 10000 平方米,配建园区挡墙 600 米,机动车停车位 690 个、充电桩 138 个、分布式屋顶光伏 23333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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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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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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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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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安路、纬三路、化工园区A区经四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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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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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10870007278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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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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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225,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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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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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及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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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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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3.1.3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1.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项目运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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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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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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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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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9-08至2025-10-10,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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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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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1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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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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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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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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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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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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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813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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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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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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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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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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