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嵊泗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嵊泗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引入市外处置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多重不可控风险与显著劣势,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所要求的高效、安全、经济、可靠原则相悖,为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得到及时、规范、安全的无害化处置,本次采购范围排除市外处置单位,向我市范围内本地单位采购2025年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在舟山市内,仅有舟山市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合法持有适用于本市范围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紫窟涂内区块建有符合标准的集中处置设施,且该处置中心为我市医疗固体废物处置定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对象为舟山市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舟山市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定海工业园区沿山路2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0580124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伟
监管部门电话:0580-5087363
传 真:0580-5084056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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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5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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