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因西南分公司大甸索光伏发电项目部通讯设备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8月11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通讯系统 | 满足技术规范文件 | 套 | 1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公开询比价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因远镇马鹿村边指定位置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暂定),具体以项目部订单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或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质量保证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包装要求:按货物特点乙方自行包装。
7、验收方式:安装竣工验收。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满足项目所需要求,且报价最优。
9、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5年08月11日10:00时之前进行第一次报价,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第一轮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五名的响应人方可进入第二轮报价。
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0、成交确定原则:交货期、质量、技术和服务满足项目所需要求,且报价最优。
三、报价表《西南分公司大甸索光伏发电项目部通讯设备采购报价表》格式(见附件)要求,提交正式报价单,报价需为报价表中货物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货物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不全则报价无效。此次报价需提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由响应单位按技术规范书自行编制。
2、报价表签字盖章后有效。
3、付款方式及进度:甲方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汇票、电建融信、供应链等方式支付货款。甲方不承担贴现等手续费用。
一期付款(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供方向需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及10%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保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收据后,确认无误后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
二期付款(到货款):合同总价50%,设备全部抵达项目指定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总90%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开票至合同总价100%)以及合同总额50%的财务收据后支付。
三期付款(调试验收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后支付30%,甲方收到合同总额30%的财务收据后支付。
四期付款(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的金额作为质保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1年期满后支付,如出现问题相应后延。质保金可用质保函替代。
如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并且批次发货时间间隔超过1个月的,其付款以每批次到货为支付节点,按照每批验收合格设备总金额为基数,本条所述比例进行支付。
4、采购成交后,成交人如不执行报价承诺的,采购人将视影响严重程度,对成交人处以警告(3个月内限期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期间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重新申报)。
5、报价有效期:90天。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供货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38号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王银英
电话:18583708870
电子邮件:425740870@qq.com
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