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化综合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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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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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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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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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页)。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注:相关网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前任一时间。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页)。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注:相关网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前任一时间。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页)。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注:相关网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前任一时间。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页)。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注:相关网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前任一时间。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或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页)。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注:相关网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前任一时间。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