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4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年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年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4日12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密封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2026年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45万元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4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便携式pH/电导/ORP测定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声级计、自动烟尘测试仪(含烟气预处理器)、全自动COD分析仪、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显微镜、地下水采样泵、电子天平、移液枪。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实施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方州路809号(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本项目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参照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至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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