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交通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64510010005项目名称:中心城区交通购买服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73200最高限价:473200采购需求:为全力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畅行提升工程专项行动,不断优化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委托专业服务团队开展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等相关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20至2025-06-26, 9时0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1 09: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17288;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301655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2、未能及时下载磋商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本级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石港公路20号联系方式:0317-55220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誉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B座联系方式:0317-3016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17-3016555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