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256 | 项目名称 | R22015 |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256003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R22015地块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R22015地块项目已由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风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区闻海路南,汇智路西侧;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3843平方米(36亩),地下空间占地面积约23843平方米,拟建成地上建筑面积约38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212.8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注:工期不含试桩施工时间。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通市海门区R22015地块桩基工程(含试桩)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0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特别提醒: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的载体桩桩基工程业绩的。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载体桩”,如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约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0513 - 590059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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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风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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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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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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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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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时代广场16幢7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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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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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外包C座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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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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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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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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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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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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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592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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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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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310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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