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将乐县财政局审后控制价为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wz/%E4%B8%8A%E5%85%AC%E5%B8%83%E5%85%83%EF%BC%9B%3C/p%3E%3Cp%3E
现修改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87247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32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
2.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元)
3. 原招标文件: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项目发包价:以将乐县财政局审后控制价为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wz/%E4%B8%8A%E5%85%AC%E5%B8%83%E5%85%83%3C/p%3E%3Cp%3E
现修改为: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项目发包价:5581722元
4. 原招标文件: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试验员:1人;
现修改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试验员:/人;
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wz)%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8%87%AA%E8%A1%8C%E6%9F%A5%E9%98%85%EF%BC%8C%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3%80%82%3C/p%3E%3Cp%3E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迅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