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周边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周边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已由 兴安盟财政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周边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周边
2.3招标规模:清除危岩、边坡整形、挡墙、防护网、标志牌、警示牌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1282.129672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Z1522002026091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周边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地质工程-地质灾害治理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282.129672 | 工期(日历天) | 43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类或地质工程类专业副高级及以工程师上职称资格,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施工期间要求项目经理驻场。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链接]); (4)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7)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①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③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3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暗标评审”的通知 】要求,遏制围标串标、破解“人情干扰”和倾向性评标,促进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营造更加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结合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已全面启用“技术暗标”评审功能,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2 00:00 至 2026-09-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22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2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22%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h2%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2%3E%3Cp%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2026-10-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19284820085
招标代理:内蒙古威利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和广场一期7号楼5号门市
联 系 人:辛喜秋
联系电话:0482-2819977
行业监管: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地 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82-277775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E2%80%9C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E2%80%9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E2%80%9D%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h3%3E%3Ch3%3E10.2%E3%80%81%E8%AF%B7%E4%BD%BF%E7%94%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6%9F%A5%E7%9C%8B%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6%85%E5%AE%B9%E5%B9%B6%E7%BC%96%E8%BE%91%E7%94%B5%E5%AD%90%E7%89%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7%A5%E5%85%B7%E4%B8%8B%E8%BD%BD%E5%9C%B0%E5%9D%80%EF%BC%9A%3Ca style="color: #000;" href="[链接]?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82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SoftGuid=1fd27c68-363d-48a0-a418-cb4ad6bae09e&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softtypecode=03">【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9443/BidOpening%3C/h3%3E%3Ch3%3E10.4%E3%80%81%3Ca style="color: #000;" href="https://***:9443/epoint-sso/download/[%E9%93%BE%E6%8E%A5]%22%3E%E6%8A%95%E6%A0%87%E6%93%8D%E4%BD%9C%E9%A1%BB%E7%9F%A5%3C/a%3E%3C/h3%3E%3Cp%3E2026-09-20%3C/p%3E%3Cp%3E%E6%8A%95%E6%A0%87%E6%B3%A8%E6%84%8F%E4%BA%8B%E9%A1%B9%EF%BC%9A%3Ca style="color: blue;" href="https://***:8443/epoint-sso_cs/download/[%E9%93%BE%E6%8E%A5]%22%3E%E6%8A%95%E6%A0%87%E6%93%8D%E4%BD%9C%E9%A1%BB%E7%9F%A5%3C/a%3E%3C/p%3E%3Cp%3E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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