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0-01324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二、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葫芦岛市南票区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一)工作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按照惯例国家、省、市2025年将要下发的相关通知,葫芦岛市南票区将在2025年6月开展日常举证变更工作,2025年11月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二)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3)《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2.技术标准
(1)2025年国家、省、市相关通知、规定;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4)《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5)《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01-2012) ;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其它相关文件。
(三)工作内容
1.信息提取
在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中,利用国家、省下发的正射影像等相关资料,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进行对比,提取变化图斑,同时提取自然资源日常管理中形成的变化图斑。
2.地类调查
在2024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对国家、省下发的监测图斑、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含图斑举证)。
3.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进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属性录入、拓扑关系建立、数据库质量检查、修改空间数据错误、形成汇总报表等。
4.省级、部级“集中对接、整改”
按照历年工作要求,需要到省厅、部里进行集中对接、整改,最终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5.成果要求
(1)数据库成果以及各类统计表格。
(2)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为一年,履约地点为葫芦岛市南票区。
四、履约验收
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售后服务期限
售后服务期限为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注册并确认。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南票分局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31号
联系方式:15174295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6-143号
联系方式:13624162286
邮箱地址:lnclgczjzxyxgs@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55725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62416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