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溪污水管网项目经理部钢筋棚加工询价采购
| 询价书名称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溪污水管网项目经理部钢筋棚加工询价采购 |
| 询价书编号 | QGSXJ2025-82 |
| 联系人 | 张文强 |
| 联系电话 | 13478145525 |
| 电子信箱 | 369947993@qq.com |
| 采购单位 |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唐锐 |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5241824001 |
| 其他说明 | 参与询价生产商必须在中铁九局七公司2025年度彩板房、钢筋加工棚、料仓棚准入供应商名录内; |
询价标的1
| 物资名称 | 钢筋加工棚 |
| 规格型号 | 20m×15m×8.8m |
| 定货要求 | GB50205-2020 |
| 采购数量 | 300 |
| 计量单位 | 平方米 |
| 交货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青沙岭七组 |
| 交货日期 | 2025年11月31日 |
| 备注 |
采购要求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27 19:00:00 |
| 标的类型 | 物资 |
| 收货人 | 张文强 |
| 收货电话 | 13478145525 |
| 交货方式 | 定作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的综合单价,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
对供应商要求
| 保证金金额 | 0 |
| 缴费账号 |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 结算方式 | 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
| 发票种类 | 专票 |
| 支付条件 | 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不高于当月结算金额的70%,待合同履约完成,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支付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金额的85%,结算总金额的1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
| 要求资质名称 | 营业执照 |
| 要求资质说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且在中铁九局七公司2025年度彩板房、钢筋加工棚、料仓棚准入供应商名录内; |
| 要求资质名称 | 财务能力要求 |
| 要求资质说明 |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
| 要求资质名称 | 质量保证要求 |
| 要求资质说明 | 提供产品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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