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咸院区部分安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3928913@[链接],邮件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HZZB-055.1B1
项目名称:西咸院区部分安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院区部分安防设施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安防设施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院区部分安防设施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院区部分安防设施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副本),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人员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3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3.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缴纳证明(或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须提供;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3.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谈判;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规定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3928913@[链接],邮件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层1603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层1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85253261-3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层1603室
联系方式:029-8872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仵严佳、张进花
电话:029-88720501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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