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工程建设云”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
(3)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资料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担任工程设计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1)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担任过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8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2)担任过设计负责人的提供2022年8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
3.5设计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建筑工程相关设计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2022年8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需反映设计负责人。
3.6本次总承包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办理招标过程中有关的手续及相关事宜。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联合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7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s://***/)”、“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ome%EF%BC%89%E2%80%9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3%80%81%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6%88%96%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90%8D%E5%8D%95%EF%BC%8C%E6%9C%AA%E8%A2%AB%E9%99%90%E5%88%B6%E5%B8%82%E5%9C%BA%E5%87%86%E5%85%A5%E3%80%81%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3Cp%3E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或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办理流程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咨询电话:0903-2939886、19915216669)的形式交纳,投标企业自行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子帐号,并于2025年9月2日10:30(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投标人需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完善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它资金;
5、本项目工期:240天;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7、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招 标 人:和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润天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和田县百和镇 |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8号 |
联 系 人:依马木玉山·买买提卡斯木 | 联 系 人:雷乐 |
电话:0903-2023879 | 电话:0903-618238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09520279@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