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洛医保〔2026〕20号)要求,我院将严格执行,现就规范整合口腔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内容公示如下:
取消现行“静脉高营养治疗”等414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乳牙期错合矫治费(常规)”等189个口腔等4类价格项目(见附件)。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0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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