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朴席镇曹桥村5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朴席镇曹桥村5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4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朴席镇曹桥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朴席镇曹桥村5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朴席镇曹桥村5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909:00到2025-05-2617:00
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3014:30
六、开标时间:2025-05-3014: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