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施工能力。
现变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施工能力。2.其他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泽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昌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45号 |
联系人:旦正老师 | 联系人:俞女士 |
电话:0973-8752230 | 电话:0971-3538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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