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HZ2026026
项目名称: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项目
预算金额:3950000
最高限价(如有):3950000
采购需求: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100%);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自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采购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无需到场参与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市场主体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文件结束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和信息登记, 并携带相关材料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能审核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4009980000。登记成功后,加入市场主体库。已完成注册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在获取文件结束时间前如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制作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时,供应商需使用CA密钥。4.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供应商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6.质疑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中秦合众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街道办事处裕华西路418号裕华金街A座543室商用;联系电话:0312-2052529。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7.监督部门信息名称:联系部门: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电话:0312-3327753;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创业路118号。8.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新区环保局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创业路118号
联系方式:0312-332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秦合众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街道办事处裕华西路418号裕华金街A座543室商用
联系方式:0312-2052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磊
电 话:0312-2052529
八、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