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222025000162
二、项目名称:木里县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西昌市驰晨广告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族自治州西昌市西郊乡尤家屯村2组健康二环路186号 | 500,000.00元 | 木里县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百分比):49%
| 94.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西昌市驰晨广告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木里县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 木里县境内,具体地点合同约定。 | 旅游标识标牌由成交供应商运输到指定地点后,协调乡(镇)、村、组三级进行安装。安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完成后,拟派售后服务人员加强旅游标识标牌日常管护,定期组织检查, 旅游标识标牌务必竖立、端正、牢实,发现有倾斜、破损、变形等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和安装。 |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包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单位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久英(采购人代表)、陶相英、刘沅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和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采购预算的2%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 服务费交纳账户: (1)收款单位: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海河路支行 (3)银行账号:51050181004100000149 3、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木里藏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龙钦北街56号
联系方式:0834-6929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海滨中路3号海门渔村三区3-1栋(叁鑫超市海滨中路分店2楼)
联系方式:0834-855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834-8558005
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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