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清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HDH-WQ-2025-155)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清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8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清药品检验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清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详见碰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清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武清药品检验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提供其免缴的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的提供其申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招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请将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盖章后发送至邮箱并发送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包号)或将以上材料提交至现场,查收后发放碰商文件。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套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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