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1号、4号机组过流部件修复-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1号、4号机组过流部件修复
2.项目编号:XHSL-FW-GKXJ-25-1183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1号(10MW)机组修复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及交货,4号(70MW)机组修复于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及交货。
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拜城县扎提河三级水电站
5.工作范围:本次采购工作包括对4号70MW机组过流部件的顶盖、底环和导叶的磨蚀位置进行补焊修复,同时更换受损的轴套和导叶环,修复后需执行部件预装检查;以及对1号10MW机组过流部件如转轮、顶盖、底环、导叶、套筒、主轴密封、上下止漏环等进行修复加工。具体要求如下:
(1)转轮:处理上冠磨蚀并更换抗磨环;处理下环磨蚀并更换抗磨环;焊接修复下环底部裙边;对叶片进水边和出水边进行补焊与精加工;整体铺焊修复流道出水边;修复泄水锥磨损;执行平衡试验(材料:0Cr13Ni5Mo)。
(2)顶盖:更换泄压腔腔体板材、泄压管及测压管;更换、修复并补焊抗磨板和抗磨环;对本体严重磨损部位进行补焊。
(3)底环:校正变形;修复底环本体磨损部分;更换抗磨板和抗磨环。
(4)导叶:依据原型重新生产一套导叶,材料为ZG06Cr16Ni5Mo。
(5)套筒、主轴密封和上下止漏环: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修复加工。(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水轮机导水机构(过流部件)安装或维修或水电站机组检修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7月14日15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1号、4号机组过流部件修复》采购文件,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7月14日15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录入报价金额,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纸质版报价文件请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丈八二路永威时代中心38层(文件寄出快递单号同步在电子采购平台作为附件单独上传)。
3.若未完成在线报名或上传应答文件,采购方将不予接受。关于纸质文件,请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寄达或送达上述地址。如遇特殊情况,将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务采购中心所有。
七、其他说明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八、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吉磊电话:13373969933
电子邮件:jilei01@cnnhx.com.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二路永威时代中心38层
九、廉洁要求
1.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2.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纪检监察处举报。
3.举报渠道: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二区6号楼;电话:010-83773441、010-83773436;邮编:100073。
2025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