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19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83570010047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安全燕赵行活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曜火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396号锦地商务大厦B座106室
被投诉人1: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5号
被投诉人2: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安全燕赵行活动项目”于2025年9月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9月2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9月29日,石家庄曜火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曜火公司)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月16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10月20日,曜火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公司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被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标书被判定否决,不合理且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19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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