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元自然资告字[
202
5
]
11
号
经元氏县人民政府批准,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
宗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年限 | 土地用途 | 面积(m2)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定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2025)29号 | 盛元路与槐阳大街东南角 | 40年 | 商业用地 | 1510 | ≤4.0 | ≥20% | ≤50% | 159 | 159 | 31.8 | 1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
不得参加竞买。
三、拍卖出让文件索取
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5
年
8
月
7
日前到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8
月
7
日
前,到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7
日
16时前,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5
年
8月7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
202
5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
拍卖地点:
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2、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宗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元氏县
常山路
143号
联系电话:
0311-
86533891
联系人
:
朱
先生
二
〇
二
五
年
七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