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400G25121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文件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郊发改工信[2024]36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佳郊发改工信[2025]2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是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郊区现有供热范围内,共分三个片区25个小区;
2.3项目规模:改造dn125供热低压管道93415.6米,改造dn300供热中压管道2130米,以上供热管道中,庭院管道30442米,楼梯间立管62973.6米,换热站管网2130米,改造换热站20座(实际以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上图入库等有关技术服务;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按可研批复设计费的85%执行(可研批复设计费:3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月)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或企业新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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