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Z-2503051665-25425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受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2503051665-254255
2.项目名称: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
3.最高限价:800万元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系统建设、设备的安装 调试、培训投入运行及后期试运行、维护。
本次招标共1包。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投标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 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网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 格要求中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 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6:30。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3.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市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单位名称>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