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江干流芜湖繁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 | |||||||
项目编号 | WH120SL26SG0671 (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60300号) | |||||||
标段名称 | 长江干流芜湖繁昌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 | |||||||
标段编号 | WH120SL26SG0671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30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主任182267508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古阳阳1822553010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淮安市淮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24233954.26 | |||||||
项目负责人 | 沈默 | |||||||
证书编号:苏232101005488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7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栟茶运河如东段治理工程施工三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宿迁市西民便河(小口子~大王桥)治理工程宿城段施工2标2、泰兴市第三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工程施工05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24218282.42 | |||||||
项目负责人 | 王发利 | |||||||
证书编号:豫241131447036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7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山西省尊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度项目一土建Ⅱ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山西省尊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2年度项目一土建II标2、秦皇岛市海港区汤河(杜庄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24283034.06 | |||||||
项目负责人 | 韦彦召 | |||||||
证书编号:豫1412010201312565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70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滏阳新河整治工程(武邑县段)施工一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2018年实施项目渠首部分、渠道部分)第一标段第二次; 2、济源市小浪底下游坡头镇左岸生态水利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安全措施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2、长河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不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中筑建工(河南)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安全措施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4、温州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文件中“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作无效投标处理; 5、安徽省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企业业绩未见相应网页截图”作无效投标处理; 6、鸿天创兴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不在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7、南昌市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证使用有效期不在有效期内,作无效投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一,K值为0.4 2、样本值单位: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亿洋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基准价:23351915.41 4、其他:第一候选人:淮安市淮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赵士宇;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HAZ2019008P1590079,技术负责人业绩:太滆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三标; 第二候选人:河南省新乡市豫水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范佳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C07070160901368,技术负责人业绩:秦皇岛市海港区汤河(杜庄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第三候选人: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翟辉,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B202209070100822,技术负责人业绩: 广安市岳池县大高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一标段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链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链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