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1143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1143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高等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富北路东、通沪大道北;崇川路南,观山路西。
2、工程规模:一标段:计容面积约33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8亿,建安投资约30亿;二标段:计容面积约13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3亿,建安投资约10亿;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最终获得甲方确认;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深度要求,并最终获得甲方确认。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崇州大道以西(含过街通道),二标段:崇州大道以东。
注: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已被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项目负责人业绩:
一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异议。
6、异议向招标人提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颖倩,联系电话:13962977156。
7、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3-59000361。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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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等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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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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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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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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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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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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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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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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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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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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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松、贲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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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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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297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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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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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476960、180516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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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按照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已被确定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开、评标顺序:一标段开标→二标段开标→一标段评审→确定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评审→确定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一、清标环节:
招标人清标时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将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现场进行澄清,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澄清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程序(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技术标、综合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标进行详细评审。按技术标及综合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按以下原则评审出进入第二阶段(即投标报价)开标评标的投标人:当投标人超过7个的,取前7名进入第二阶段(下同);投标人为7个及以下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即投标报价)开标评标。
注:如第一阶段得分相等时,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文件得分相等的,以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高的优先;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奖项得分高的优先;项目奖项得分也相等的,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名单一旦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家数不再因异议、投诉等情形进行递补。
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二阶段:投标报价开标评标(仅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及综合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三、评标细则
1、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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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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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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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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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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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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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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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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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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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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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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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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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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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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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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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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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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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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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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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须提供佐证材料(盖审图合格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若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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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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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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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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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或高校所属设计单位,其部分人员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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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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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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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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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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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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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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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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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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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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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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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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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采用非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银行保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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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含主体库获取的材料)须上传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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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75分)
(1)设计文件(暗标、68分)
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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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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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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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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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
(暗标、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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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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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任务书等技术资料进行解读。能深刻理解设计意图,完整叙述深化意向和重点内容,提交方案设计解读,评分要点包括: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5、对方案设计提供出优化建议。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并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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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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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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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提交建筑设计说明及建筑平、立、剖图纸,评分要点包括: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建筑平、立、剖图纸(包含体育馆、1#楼17F硕博宿舍楼)。
5、对总平面图布置提出优化建议。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并评分,
1)优:10-15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10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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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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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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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结构设计说明、结构布置方案,评分要点包括: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提交体育馆、1#楼17F硕博宿舍楼结构设计说明、结构布置方案等。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并评分,
1)优:9-13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9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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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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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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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个项目经济指标具有按投标方案编制的详细概算,造价合理、指标准确,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合理、齐全,可以完全落实到设计文件上,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节约建筑面积。
3.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的措施,且措施合理,具有操作性。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并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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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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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措施,以及后期服务及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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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方案: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2、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缩短工期时间、现场服务驻场人员配备等。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并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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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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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构、施工工艺及材料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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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施工工期的因素,对项目的结构、施工工艺及材料选型等提出优化建议。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对比并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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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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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设计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评标。暗标要求如下:设计文件图纸A3横向幅面排版,其余A4排版,总方案不超过300页,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及特殊标记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设计文件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2.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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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画演示(暗标、5分)
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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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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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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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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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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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演示(暗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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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内容对设计方案的理解,优化及设计内容的介绍,时长不超过2分钟,对演示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横向对比并打分。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视频容量大小及相关暗标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视频无法上传或视频模糊无法分辨或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暗标要求:视频文件陈述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中,上传的压缩包文件名及压缩包内含文件的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动画演示”,投标文件和动画演示文件分开上传。
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演示动画文件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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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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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投标人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答辩(暗标、2分)
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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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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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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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在一标段2025年1月14日12时30分前,二标段2025年1月14日13时30分前抵达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通市工农南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4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并签到。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的,视为其未参加答辩环节处理;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派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参加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开标现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3)针对本投标项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现场书面答辩方式进行考核(2条题目/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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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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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辩得分取答辩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
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标评审(满分15分)
一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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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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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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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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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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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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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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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区(指普通高等学校校区,必须包含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图书馆中任意包含三个)施工图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须提供佐证材料(盖审图合格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注:企业加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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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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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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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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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须提供佐证材料(盖审图合格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注: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与企业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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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项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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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设计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最高奖项的,每提供1个有效奖项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注:
1、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最高奖项指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勘察设计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一等奖。同一项目仅计算一次奖项得分。
2、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1日。
3、所获奖项必须是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如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能反映其为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需从主体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即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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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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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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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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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③精装修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 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④园林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本大项最多得8分。
须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企业与上述项目组成员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或高校所属设计单位,其部分人员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同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一旦中标,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派驻项目组成员,且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各投标人应在“拟派人员一览表”中注明拟派各专业人员的具体职务,同一专业只能派遣一名本专业负责人,否则该专业均不予计分。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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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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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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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校区(指普通高等学校校区,必须包含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图书馆中任意包含三个)施工图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1.5分,此项最多得4.5分;
驻: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须提供佐证材料(盖审图合格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注:企业加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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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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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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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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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得0.5分,此项最多得1.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须提供佐证材料(盖审图合格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的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指总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如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则该业绩予以认可。
注: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与企业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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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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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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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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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设计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项目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最高奖项的,每提供1个有效奖项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注:
1、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最高奖项指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勘察设计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一等奖。同一项目仅计算一次奖项得分。
2、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1日。
3、所获奖项必须是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如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能反映其为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设计项目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需从主体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即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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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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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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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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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③精装修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 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④园林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本大项最多得8分。
须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企业与上述项目组成员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或高校所属设计单位,其部分人员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同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一旦中标,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派驻项目组成员,且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各投标人应在“拟派人员一览表”中注明拟派各专业人员的具体职务,同一专业只能派遣一名本专业负责人,否则该专业均不予计分。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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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价(满分10分)
(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采用固定下浮率报价:
一标段建安投资总额30亿,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20%(其中包含现场服务费,为总设计费的20%);固定下浮率小于20%的按照无效标处理。约定下浮率为正数,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标段建安投资总额10亿,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20%(其中包含现场服务费,为总设计费的20%);固定下浮率小于20%的按照无效标处理。约定下浮率为正数,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2)确定有效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20%,固定下浮率小于20%的按照无效标处理。约定下浮率为正数,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3)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报价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无效报价、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经评标委员会修正且经投标人确认的,其投标报价为修正后的评标价。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示例:投标人A投标报价为:25%,投标人B投标报价为:32%,投标人C投标报价为:28%;则评标基准价为:28.33%。投标人A得分为:10-(28.33%-25%)/28.33%*100*0.1=8.82分;投标人B得分为:10-(32%-28.33%)/28.33%*100*0.2=7.41分;投标人C得分为:10-(28.33%-28%)/28.33%*100*0.1=9.88分)。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名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则投标费率低的排名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2、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项目驻场人员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含母公司或上级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较差(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企业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五、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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