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一期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吐鲁番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4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一期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已由 吐鲁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吐市发改农经〔2026〕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吐鲁番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完成 《关于对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吐市发改农经〔2026〕248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一期供水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吐鲁番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托克逊县 ;

2.2 工程规模: 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以红山水库为水源,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需水量为2967.55万m3。本工程供水对象为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供水规模3000万m3/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本次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永久性建筑物洪水标准按洪水重现期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临时性建筑物防洪标准按洪水重现期10年一遇设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以红山水库为水源,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需水量为2967.55万m3。本工程供水对象为高昌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恒逸集团煤化纺及新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供水规模3000万m3/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本次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永久性建筑物洪水标准按洪水重现期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临时性建筑物防洪标准按洪水重现期10年一遇设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提供施工全过程现场设计技术支持、图纸交底、变更洽商等配合服务;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履行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与设计相关的配套工作。施工范围:施工负责完成所有施工过程中需要管道等各类交叉建构筑物相应施工任务(含批复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及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施工、试运行、竣工图、验收、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范围内的所有的内容)。采购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仓储、检验、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维修、更换等全部相关工作。上述设计、采购、施工范围未尽事宜,凡为实现本项目功能目标、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需的一切工作,均属于总承包工作范围,费用包含在总承包报价内 ;

2.4 最高投标限价: 137162324.30 元,其中:

 采用总价合同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同时公布工程量清单。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13000000.00 元(含暂列金 10000000.00 元,暂估价 3000000.00 元及其它项 0.00 元);

 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招标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时,须同时公布主要项目的控制单价。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  元及其它项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0 个;

2.6 质量要求: 合格,设计质量合格的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等要求,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设计深度达到国家、自治区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条文;施工质量合格的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 。

2.7 工期要求: 总工期 24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10-31,计划完工日期: 2027-07-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拟派。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水利行业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

3.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 若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牵头方类型确定:

①施工企业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②勘察设计单位牵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非联合体形式(单一投标人)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2 若招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由 二级 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担任。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 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采用资格预审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组建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则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3)“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6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60%进行折算。

b.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3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3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4.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要求

答辩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地点、方式、题目范围、评审标准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9月28日 10时30分至 2026年10月2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22日 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链接])、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7年01月19日 10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00 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 特别说明:因吐鲁番交易中心无保证金账户,暂不接收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随行易交易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870-5191。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吐鲁番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路东 侧155号5层北侧

邮编:

838000       

联系人:

刘思元     

电子邮箱:

2627082698@[链接]  

电话:

0995-8185917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德汇万达广场E2写字楼1802室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陈婧、张家兴

电子邮箱:

1656793252@[链接]  

电话:

18129290503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吐鲁番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0995-7602338       

10.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吐鲁番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995-8185917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
点招标信息推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