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400182025601
二、合同名称: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891201000000225917
四、项目名称:中共上海市静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静安区胶州路298号
联系方式:18801856781
供应商(乙方):上海汉海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旭(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联系方式:156185696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印彩A4 80G复印纸
数量: 530.00
单价(元): 2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4( 80G)
2.合同金额(元):
153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