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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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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DLJC-C0241-B00(JSSW0106-2026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及相关配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类、调味品类、干货、蔬菜水果类、肉类、蛋类、水产品类、奶制品、豆制品类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供应商需报价格系数,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供应商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至 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获取文件:获取文件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25-83609978,邮箱:jshc9999@[链接]),纸质文件100元/本,电子文件免费。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0月(含)至磋商当日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含)至磋商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2.评审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3.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25-83576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陶凤霞/张荣 025-83603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凤霞/张荣

电 话:  025-836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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