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26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200000.00元(其中包1:6000000.00元;包2:4954126.48元;包3:3245873.52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9005080D04406001001 | 包1:18吨纯电动洗扫车 | 6000000.00 | 6000000.00 |
2 | E4109005080D04406001002 | 包2:12方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4954126.48 | 4954126.48 |
3 | E4109005080D04406001003 | 包3:29座小型转运站修缮提升项目 | 3245873.52 | 3245873.52 |
四、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包1:5辆18吨纯电动洗扫车;包2:22个12方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包3:29座小型转运站修缮提升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标准:合格
4、供货期限(工期):包1包2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包3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6年9月30日结束
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包
包1:5辆18吨纯电动洗扫车;包2:22个12吨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包3:29座小型转运站修缮提升项目
6、供货(建设)地点:濮阳市城区内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到期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1包2:本项目属于工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濮财购〔2023〕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包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包段的扣除比例为5%,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A、B包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C包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并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供应商不再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6、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