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916135794-00273926
二、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教职工通勤车租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上海商学院教职工通勤车租用服务 | 上海新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549号7号楼203室 | 91.98 | 1669400.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上海商学院教职工通勤车租用服务 | 上海商学院教职工通勤车租用服务 | 本项目为上海商学院教职工通勤车租用服务。共需7台车,其中5辆负责工作日上下班来回一次,2辆负责工作日午间通勤及寒、暑假作通勤,班车到达奉浦校区时间为上午8:00。(详见招标文件) | 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进行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首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08日,第二年服务期自2026年10月09日起至2027年10月08日,第三年服务期自2027年10月09日起至2028年10月08日。学校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首年需负责支付目前服务单位提供通勤车租用所产生的自2025年10月09日起至合同签订日前的全部费用。如中标人出现违反以上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按照采购人的服务标准进行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凌珊,苗华颖,沈银娥,张云,傅洁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价格为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服务类标准收费(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28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新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业绩丰富,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和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科学,服务方案和驾驶服务方案完整、详尽,人员配置较多,驾驶员管理制度齐全,应急预案可行,响应较快,综合得分最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商学院
地 址:中山西路2271号
联系方式:021-67103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联系方式:13062789650、188182524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东、韩贞
电 话:13062789650、18818252438
附件信息:
277.4K
采购文件附件:
50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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