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除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项目内的其他中药饮片。
3.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企业为中选企业,负责医院中药饮片的全面供应,并与中选企业开展代煎服务合作。
4.采购周期: 自签订本次购销合同之日起1年。
5.代煎合作框架: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将所有代煎处方推送给中选企业,委托中选企业进行处方调剂、煎煮、配送及相应的售后服务。中选企业自行承担代煎合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医院不额外支付任何服务合作费用。
本次采购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资质审核;第二阶段:现场评价。
二、报名企业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企业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此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资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质审核,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质保协议、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药品销售发票(包括随货同行)、年度报告、业务票据印章及其他相关印章模板等;
2.企业规模简介及相关数据,至少包含员工总人数、中药饮片仓储面积、2025年中药饮片销售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2025年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纳税申报表为准);
3.2023-2025年间三级以上医院成功配送案例、2023-2025年间三级以上医院代煎合作案例(以上两项可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4.饮片生产/经营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体系调查表、质保制度、生产/检验设备一览表等;
5.饮片代煎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代煎场所平面图、代煎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代煎质量跟踪、追溯、监控管理体系等;
6.配送承诺书,如果企业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承诺与服务措施,以企业提供的具体服务细则为准;
7.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合作知情同意书;
按附件1报名文件准备材料,报名文件需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装在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盖章,文件袋正面有醒目的单位全称。
三、资质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地点: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库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品味涵东生活广场9栋105室,邮编:225300)。
四、资质审核结束后择期组织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地点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与现场评价需准备材料:
1.代煎服务能力评分佐证材料:参照附件2中的代煎服务能力评分表评分表内细则逐一准备佐证资料。
2.中药饮片报价单:按要求填写附件3《中药饮片报价单》,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置于空白U盘中。
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报价应保持一致,同一产品如出现报价不一致的,以价低者为准。产品报价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含关税)、售后服务费、代煎服务费等。
3.中药饮片样品:参照附件4样品表,将报送的中药饮片样品统一封装,注明饮片名称、规格及封装重量,封装袋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提供,一般品种250g/袋(质量蓬松的可酌情减少样品量,但不得少于100g/袋),样品重量误差±10%;样品执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要求。
以上文件材料放置于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封面注明“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药饮片报价单”,于现场评价会签到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对不按要求密封或U盘无法使用等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负责。
六、本次活动中,参与企业提交的一切文件资料概不退还。中选企业提交样品留存于医院,作为采购周期内采购验收的对照品。未中选企业的样品请于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确定的中药饮片中选价格为采购周期内唯一结算价,不得调整;
2.本项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合作为中选企业免费提供,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不额外支付代煎服务费用;
3.本次招标项目的参与企业提交所有文件资料应是真实可靠的,若参与企业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和其他欺骗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4.若中选企业在供应周期内发现违反国家廉洁建设相关规定或进入政府采购活动“黑名单”,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企业的一切购销活动;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中选企业和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代煎合作协议中详细约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185230
附件1: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配送)服务项目报名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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