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T2家具采购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T2家具采购项目 ”的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挂网工程量清单里面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又作为了评分标准,同时作为资格要求和评分条件,违反了招标法。
2、家具综合单价是否需要包括家具上的强弱电接线施工费用、电缆材料费用、电源面板材料费用、配件材料费用等?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的检测(检测)报告,请问挂网前的检测报告是否需要证明是针对本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做的检测报告,如果不需要证明,那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样品要求提供“ABS 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从而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请问长263±5mm*宽133±5mm是如何能够达到提升美感的目的?除非有现成产品,此配件需开模制作成本高昂,达了限制潜在供应商的目的,能否取消?
答:1.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2.按照家具清单描述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配置;
3.只要是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取得的认证证书(报告)均可,不需要专门针对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4.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3。
提问 2:1.招标文件附件清单中要求提供“投标时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满足上述技术参数的检测(检验)报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要求”,可见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是本项目必须满足的资质条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又将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评分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文件编制出现了明显违法情况,要求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12项检测(检验)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挂网工程量清单中技术参数,其中“GB 18580-2017、GB 8624-2012、GB 18401-2010、GB 17927-2024、GB 18581-2020”属于国家强制标准,是合格产品必须满足的要求,这些标准涵盖的检测项在技术参数描述中并没有提出更高要求,把满足国家强制标准作为评分条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12项检测(检验)报告,要求需在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取得。涵盖几十项检测标准,几百项检测内容,其中绝大部分标准不是国家强制标准,是推荐标准。总所周知,家具品质相关的推荐检测标准有几百种,每种检测标准又包含了几项到几十项不等的检测项目,在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潜在投标人整么能够刚好就能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这些检测内容,除非有部分投标人提前准备好了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另外,在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的检测报告跟本项目的履行、产品质量等完全没有关联,这些检测报告的任何内容都不能体现是本项目用到的材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检测报告在验收时提供。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座椅用部件:ABS 外盖,材质及规格符合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在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ABS外盖装饰件,ABS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ABS材质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加工而成,具备抗冲击性强、硬度与刚性适中、耐磨不易变形,耐酸碱、耐油脂,表面光滑度高的特点;从而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椅子的装饰件跟椅子的质量没有任何关联,每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款式各有不同,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功能即可,没必要单独开模做一个长263±5mm*宽133±5mm的ABS 外盖。通过对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及参考图片的分析,此技术要求跟广东**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吻合度达到100%,通过致电该公司了解到,本款椅子目前不能出售,作为某个项目的专款,需要该项目结束后才能向其他供应商出售。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取消“ABS 外盖”样品,对技术要求中关于“长263±5mm*宽133±5mm”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描述删除。
答:1.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2.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3.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4.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3。
提问 3: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座椅用部件:ABS外盖,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ABS外盖“一体成型塑胶框架。椅背升降按钮处有ABS外盖装饰件,以保护椅背及背座内部连接件,ABS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ABS材质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加工而成,具备抗冲击性强、硬度与刚性适中、耐磨不易变形,耐酸碱、耐油脂,表面光滑度高的特点;从而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如果要满足技术要求需要开模定制,外盖尺寸、材质跟座椅的质量、功能没有关联。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希望取消此项样品。
2、招标文件“详见挂网工程量清单”已经要求提供:①浸渍胶膜纸饰面板(刨花板);②封边条(激光封边条);③冷轧钢板;④气压棒;⑤网布;⑥海绵;⑦防污科技布;⑧钢管;⑨铝合金;⑩水性漆;⑪塑料件;⑫实木(白蜡木)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满足技术参数的抽样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是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将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评分标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挂网前的检测(检验)报告并不能证明是针对本项目产品或材料的检测(检验),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希望把检测报告改为项目验收时候提供。
答:1.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3;
2.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提问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供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详见挂网工程量清单”,在挂网清单中要求浸渍胶膜纸饰面板(刨花板)、封边条(激 光封边条)、冷轧钢板、气压棒、网布、海绵、防污科技布、钢管、铝合金、水性漆、塑料件、实木(白蜡木),投标时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满足技术参数的抽样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须提供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故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是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条件,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又将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评分标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十九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该项目把检测(检验)报告既作为资质条件又作为加分项,完全违反了招投标法,诉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产品验收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即可。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详见挂网工程量清单”及第三章评标办法 认证证书(报告)中要求提供12个产品多达60多个检测标准和几百项的检测内容,提供“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取得”的报告,招标文件列出的60多个标准中只有6个是国家强制标准,其他都是推荐标准,各投标人在平时选择的检测标准及检测内容都可能不一样,在招标文件挂网后才看到要求的供应商如何能够同时满足多达60多个检测标准和几百项的检测内容?同一材质甲醛既要求气候箱法又要求大型试验舱法进行检测,在挂网清单中技术参数漆:采用环保水性漆,依据GB/T 33394-2016,《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本标准跟办公室会议桌涂料有什么关系?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诉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产品验收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即可。
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样品:座椅用部件:ABS外盖,材质及规格符合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只有样品满足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才对其样品进行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少送、错送的,样品部分得 0 分。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中对于ABS外盖描述为“一体成型塑胶框架。椅背升降按钮处有ABS外盖装饰件,以保护椅背及背座内部连接件,ABS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ABS材质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加工而成,具备抗冲击性强、硬度与刚性适中、耐磨不易变形,耐酸碱、耐油脂,表面光滑度高的特点;从而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装饰件,目的是“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每家供应商自身产品各有特色,只要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功能要求,有没有这个外盖或者只要能达到“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即可,为什么技术参数一定要规定“ABS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装饰盖长短跟产品质量完全没有关联,产品材质“ABS外盖”,作为行业常识,要满足技术参数规定的这种规格及材质的“ABS外盖”必须是需要单独开模定制,成本高额,时间较长,只能是某些供应商有这个现成的产品才容易达到,从而实现个别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控标,因为不能提供这个样品就丢失8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诉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取消ABS外盖样品。
4.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样品备注:只有样品满足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才对其样品进行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少送、 错送的,样品部分得 0 分,要求提供的样品中有开模控标的产品,短期内无法开模完成,故样品8分全丢,基本失去中标资格,诉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样品评分按等级扣分,不要一次性全扣。
答:1.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补遗2;
2.关于同一材质甲醛检测采用多种方法、办公室会议桌涂料引用《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标准的问题,是考虑到本项目使用场景为人员密集的办公区域,且为高科技办公企业使用,对甲醛释放量的控制需更为严格,高标准要求可更好保障使用者健康。检测报告要求有调整,详见补遗1、2;
3.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3;
4.提供样品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3。
提问 5: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供货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详见挂网工程量清单”,在挂网清单中要求浸渍胶膜纸饰面板(刨花板)、封边条(激 光封边条)、冷轧钢板、气压棒、网布、海绵、防污科技布、钢管、铝合金、水性漆、塑料件、实木(白蜡木),投标时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满足技术参数的抽样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须提供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故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是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质条件,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又将检测(检验)报告作为评分标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十九条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我司要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产品验收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即可。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详见挂网工程量清单”及第三章评标办法 认证证书(报告)中要求提供12个产品多达65个检测标准和几百项的检测内容,提供“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取得”的报告,招标文件列出的65个标准中只有6个是国家强制标准,其他都是推荐标准,各投标人在平时选择的检测标准及检测内容都可能不一样,在招标文件挂网后才看到要求的供应商如何能够同时满足多达65个检测标准和几百项的检测内容?同一材质甲醛既要求气候箱法又要求大型试验舱法进行检测,在挂网清单中技术参数漆:采用环保水性漆,依据GB/T 33394-2016,《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本标准跟办公室会议桌涂料有什么关系?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司要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产品验收时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即可。
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样品:座椅用部件:ABS外盖,材质及规格符合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只有样品满足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才对其样品进行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少送、错送的,样品部分得 0 分。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中对于ABS外盖描述为“一体成型塑胶框架。椅背升降按钮处有ABS外盖装饰件,以保护椅背及背座内部连接件,ABS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ABS材质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加工而成,具备抗冲击性强、硬度与刚性适中、耐磨不易变形,耐酸碱、耐油脂,表面光滑度高的特点;从而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装饰件,目的是“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每家供应商自身产品各有特色,只要能够满足技术要求的功能要求,有没有这个外盖或者只要能达到“实现保护内部材质并提升美感的目的”即可,为什么技术参数一定要规定“ABS外盖规格长263±5mm*宽133±5mm”,装饰盖长短跟产品质量完全没有关联,产品材质“ABS外盖”,作为行业常识,要满足技术参数规定的这种规格及材质的“ABS外盖”必须是需要单独开模定制,成本高额,时间冗长,只能是某些供应商有这个现成的产品才容易达到,从而实现个别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控标,因为不能提供这个样品就丢失8分。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司要求招标人对本项进行修改,取消ABS外盖样品。
答:1.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2.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1、2;
3.本条内容有调整,详见补遗3。
二、补遗部分
1、将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时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满足上述技术参数的“XXX”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测(检验)报告真伪查询:须提供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调整为:“产品验收时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满足上述技术参数的“XXX”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测(检验)报告真伪查询:须提供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截图”。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认证证书(报告)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且符合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以下原材料、部件检测(检验)报告:包括:①浸渍胶膜纸饰面板(刨花板);②封边条(激光封边条);③冷轧钢板;④气压棒;⑤网布;⑥海绵;⑦防污科技布;⑧钢管;⑨铝合金;⑩水性漆;⑪塑料件;⑫实木(白蜡木)。每具有满足技术参数的以上任意3项得1分,最多得4分。调整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以下原材料、部件检测(检验)报告:包括:①浸渍胶膜纸饰面板(刨花板);②封边条(激光封边条);③冷轧钢板;④气压棒;⑤网布;⑥海绵;⑦防污科技布;⑧钢管;⑨铝合金;⑩水性漆;⑪塑料件;⑫实木(白蜡木)。每具有以上任意3项报告得1分,最多得4分”。注:以上认证证书(报告)需在招标文件挂网发布前取得,其中,该认证证书仅作为商务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项”。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⑤座椅用部件:ABS外盖,材质及规格符合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技术部分(A)技术部分总体评审标准:样品:⑤座椅用部件:ABS外盖,材质及规格符合招标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技术部分(A)技术部分总体评审标准:“注:只有样品满足附件《产品技术及质量标准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才对其样品进行评审”。
4、若出现招标文件PDF格式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不一致时,以PDF为准,但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5、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7572339.47元(大写:壹仟柒佰伍拾柒万贰仟叁佰叁拾玖元肆角柒分)。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金额,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特别提示:
(1)请各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
(2)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已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6 日
[50000120251218025030101].CQCF 带限价1208汇总清单招标控制价(最终修订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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