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5014号河南天门置业有限公司“金叶鹿鸣花园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天门置业有限公司“金叶鹿鸣花园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许昌市东城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411052-70-03-034887。招标人为河南天门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金叶鹿鸣花园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XCGC-F2025014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东城区魏武大道以东、文轩路以南、陈庄街以北、景福路以西。
2.4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从德星及鹿鸣变电站引入两路10kV高压电源线路至一期新建开闭所。新建壹座开闭所等设施,实现电源分配和线路保护。高压电缆的敷设、桥架安装及接地系统等施工。新建3个居民配电室和1个专用配电室(居民和专变部分到配电室为止)。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设备保护接地、等电位联结施工等。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4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金叶鹿鸣花园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总承包(EPC);
2.7 招标范围: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审批等工作)
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国网送电前各类试验、移交。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8 招标控制价:以经财政评审后该项目审定的财评结果为基数,费率最高限价为 100%。
2.9 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施工图纸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 CA 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0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 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河南天门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陈庄街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2799382
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经南五路16号华美仟企汇1号楼8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37408865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37408865
9.3 监督部门:许昌市东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5613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王超杰
2025 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