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城市公共停车位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乌当区城市公共停车位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已由批准单位: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名称(文号):乌府专议[2026]104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其他,招标人为贵阳市乌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贵阳市乌当区城市公共停车位市政公共有偿使用项目,在乌当区火石坡园区,洛湾园区,马东路一标段,马东路三标段,悦康路,云锦路等七个路段运营共1831个路边停车位,本项目有偿转让期限为20年,公共资源有偿转让费用共计4544.81万元。
项目总投资(万元):4958.12
服务期限(年):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资格要求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5、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6年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单位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 至2026年10月21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0,交易中心网址:
[链接])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