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银花湖片区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绵阳市永兴镇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绵阳市永兴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图纸审查单位比选公告
绵阳市银花湖片区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绵阳市永兴镇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绵阳市永兴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图纸审查单位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绵阳市银花湖片区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绵阳市永兴镇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绵阳市永兴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图纸审查单位
本项目分3个包段,包段1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图纸审查单位,包段2 为:公路工程图纸审查单位,包段3为:农林工程图纸审查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
3.2.1绵阳市银花湖片区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建设特色水果种植基地10000亩、养殖基地2000亩、采摘体验园2000亩、农耕体验基地6000平方米、乡村振兴融合示范区8060平方米、融合示范露营区4000平方米,配套停车位280个及设置充电桩,完成示范园生产道路20.743公里建设及乡村风貌提升、配套管网等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50300万元。
3.2.2绵阳市永兴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农田提标改造10000亩,粮油种植基地1644亩,加工厂房500平方米、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用房 4000平方米。开展农田水利提升改造,包括改造灌溉沟渠40km,塘堰整治80座,建设农机化产业道路11.226km,现有农村道路硬化、提升,建设停车位320个、充电桩64个等其他基础设施。总投资47500万元。
3.2.3绵阳市永兴镇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永兴镇金河村、绵西村、银花湖村范围内农村污水主管网12公里、支管网35公里,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座,处理规模共计18000吨/天。完成给水管网设施改造7公里,新建停车位200个及配套充电桩,完善金河村、绵西村、银花湖村范围内村落提升改造等基础设施,打造美丽新村人居环境新风貌。总投资12000万元。
4. 比选范围:
包段1:完成本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部分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全部图纸审查内容,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审查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节能、暖通、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本项目需要审查的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包段2:完成本项目公路工程部分的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全部图纸审查内容,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单位章。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道路、给排水、景观、交通、结构本项目需要审查的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包段3:完成本项目农林工程的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全部图纸审查内容,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单位章。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建筑(若有)、道路(若有)、结构(若有)、给排水、岩土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5. 最高限价:
包段1:工程建安费用的1.12‰(其中初设审图费用占比30%,施工图审查费用占比70%),最终以概算批复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建安费用(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作为计费基数计算;
包段2:工程建安费用的0.8‰(其中初设审图费用占比30%,施工图审查费用占比70%),最终以概算批复中的公路工程的建安费用(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作为计费基数计算;
包段3:工程建安费用的0.8‰(其中初设审图费用占比30%,施工图审查费用占比70%),最终以概算批复中的农林工程的建安费用(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作为计费基数计算。
6.工期:20日历天(其中初设审查1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10日历天)
7.质量目标
包段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条例、办法、规范进行审查,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审查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包段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条例、办法、规范进行审查,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单位章。
包段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条例、办法、规范进行审查,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并在相应图纸上加盖单位章。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包段1、包段2、包段3):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9.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10.申请人不得与被审查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若存在上述情况,在合同签订前,取消成交资格;在合同履行期间被查实与上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咨询人自愿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上述单位发生利益冲突事项的,咨询人得知该情况后将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双方根据诚信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段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列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名录的通告》(川建通告[2024]337号)文件名录中本单位的网络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印章)。审查机构应当符合《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2〕377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小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图纸审查服务业绩(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设计)。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审查报告复印件,时间以审查报告上载明的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内容为准(若合同协议书上未体现项目总投资,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项目总投资佐证证明材料)。
包段2: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证》(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复印件。
包段3: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证》(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复印件。
三、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比选信息在绵阳科技城管委会网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至 2025年8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份,须通过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比选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比选文件)。
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响应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票据由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8月6日9:30,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出现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和标注错误等情形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本次公开比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开启时间:2025年8月6日9:30;
开启地点:绵阳高新区新惠·锦苑(二期)一号楼三楼。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高新区新惠·锦苑(二期)一号楼三楼309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16-2533081
监督电话:0816-6967795
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