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部分雨水管线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答疑澄清(一)
标段(包)名称:让胡路区部分雨水管线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SZSG0500G250805001001002
问题描述:1.招标文件P177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中“代理人...修改____(项目名称) ______标段投标文件”要求填写“______标段投标文件”。请问标段前横线处处应填写“二”,还是应填写“让胡路区部分雨水管线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 2.招标文件P177页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请问此处“签字”是否可接受加盖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3.请问工程量清单封面页“编制人”处,是否要求投标人的造价人员亲笔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如需签字盖章,对造价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级别(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有具体要求? 4.请问工程量清单封面页、总说明页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处,是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实体公章?是否可接受加盖经CA电子签章?
问题回复:
1、本项目标段名称:让胡路区部分雨水管线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投标人表述清楚即可。此处不做为废标项。
2、可以,详见招标文件总则3.7.3(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签字。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签字。
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并确认,不强制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盖章。此项不做为废标项。
4、可以,详见招标文件总则3.7.3(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签字。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签字。
特此澄清!
招标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59-6392166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459-8973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