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19%E6%97%A514%E7%82%B93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3Cp%3E%E4%B8%80%E3%80%81%E9%A1%B9%E7%9B%AE%E5%9F%BA%E6%9C%AC%E6%83%85%E5%86%B5%3C/p%3E%3Cp%3E1%E3%80%81%E9%A1%B9%E7%9B%AE%E7%BC%96%E5%8F%B7%EF%BC%9AZWWH-25ZC-HW147%3C/p%3E%3Cp%3E2%E3%80%81%E9%87%87%E8%B4%AD%E8%AE%A1%E5%88%92%E5%A4%87%E6%A1%88%E5%8F%B7%EF%BC%9A420525-2025-00448%3C/p%3E%3Cp%3E3%E3%80%81%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F%BC%9A%E8%BF%9C%E5%AE%89%E5%8E%BF%E4%BA%BA%E6%B0%91%E5%8C%BB%E9%99%A2%E7%94%B5%E5%AD%90%E6%94%AF%E6%B0%94%E7%AE%A1%E5%86%85%E7%AA%A5%E9%95%9C%E9%87%87%E8%B4%AD%E9%A1%B9%E7%9B%AE%3C/p%3E%3Cp%3E4%E3%80%81%E9%87%87%E8%B4%AD%E6%96%B9%E5%BC%8F%EF%BC%9A%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电子支气管内窥镜(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具备相应 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 应取得《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 应取得《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 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3C/p%3E%3Cp%3E3%E3%80%81%E6%96%B9%E5%BC%8F%EF%BC%9A%3C/p%3E%3Cp%3E%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5%AE%A2%E6%88%B7%E7%AB%AF%E9%80%89%E6%8B%A9%E5%B7%B2%E7%BB%8F%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9%A1%B9%E7%9B%AE%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5%B9%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质疑: (1)询问: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系统),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合同信用融资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3.汇款账户信息如下(投标人汇款时仔细核对账户信息并注明项目编号): 户名 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世贸支行 开户行号 1055 2100 1451 账号 4205 0186 8652 0000 0699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69号
联系方式:1399767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三峡云计算中心A座8005
联系方式:17762440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婷婷、涂庶珏
电话:1776244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