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山区新建水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邯山区新建水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202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专项债方式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河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邯郸市邯山区新建水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
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境内;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设计取水量2.2万m3/d;(2)原水输水管线:新建输水管线(双线)约9.9km,管径DN400,采用球墨铸铁管;(3)供水厂:新建供水厂一座,设计规模2万m2/d,总用地面积19304.83平方米(28.96亩,含待征市政道路用地),建筑及构筑物面积5684.3m2;(4)配水管网:供水主管长4.74km,管径DN300-DN600,采用球墨铸铁管。
2.2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并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手续经相关部门概算批复完成后及后期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相关配合服务等相关技术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3
00:00至2025-12-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 明标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河道管理站,联系人及电话:刘子乾
0310-3128443;代理机构: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旭 0310-829839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邯山区水利局
电话:
0310-8012508
电子邮箱:
hdxgck@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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