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7年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和县城的通知》(闽建管函〔2026〕35号),经审核,拟将5个城市(区)、12个县城列入2027年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和县城。省级财政将对上述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现将以上拟列入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厅城管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07873)。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 2027年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和县城补助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2027年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城市和县城补助名单
重点城市:龙岩市、石狮市、南安市、永安市、福鼎市
重点县城:永春县、惠安县、平和县、清流县、建宁县、泰宁县、松溪县、上杭县、长汀县、屏南县、霞浦县、古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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