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C包)18-01、27-01、27-02、27-03、27-04留用地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C包)18-01、27-01、27-02、27-03、27-04留用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
- 项目编号:JTYSJY-BA-2025-00035
-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C包)18-01、27-01、27-02、27-03、27-04留用地项目
- 招标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
- 项目内容
(1)本项目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东临象山与长流陂水库,西至宝安大道,北邻外环高速。实施范围土地面积为884,285.8平方米,分为28个地块。通过本土地整备项目,政府收储土地面积为671,063.2平方米,社区留用土地面积为213,222.6平方米。实施范围内现状永久性建筑物面积为596,505.98平方米。现状物业包括招标人集体物业、其他权益人物业,现状物业权属以合法有效房屋权属资料或政府部门按政策规定确认的权益人核实结果为准。留用土地位于新桥社区,用地面积为213,222.6平方米,具体为二类居住用地03-01、21-04、27-01、27-02、27-04地块,商业用地21-05地块,普通工业用地27-03、18-01、18-02和18-03地块。留用土地总规划容积为1,008,979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93,30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7,500平方米,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50,5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410,377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79,083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8,21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2)本项目合作开发用地及配套设施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及《规划研究》,留用土地在本项目范围内的安排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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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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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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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块指标
| ||||
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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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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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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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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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
|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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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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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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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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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
|
二类居住用地
|
普通工业用地
|
普通工业用地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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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
135,036.00
|
14,514.90
|
20,730.80
|
30,435.70
|
24,820.70
|
44,533.90
|
三
|
容积率
|
4.75
|
4.9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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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
4.70
|
4.20
|
四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641,904
|
71,217
|
102,950
|
162,615
|
117,634
|
187,488
|
1
|
住宅
|
310,432
|
67,717
|
96,650
|
146,065
|
0
|
0
|
2
|
商业
|
15,000
|
3,500
|
4,500
|
7,00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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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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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46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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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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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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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40
|
4
|
配套商业
|
6,500
|
0
|
0
|
0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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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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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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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76
|
0
|
0
|
0
|
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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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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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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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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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0
|
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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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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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0
|
0
|
根据《土地估价报告》(报告编号:深国鸿泰评字〔2025〕第03026号),本次估价对象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的27-01、27-02、27-03、27-04、18-01号留用地,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普通工业用地,留用地总面积为135,036.00平方米。5个留用地总体规划指标具体如下:项目总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35,036.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4.75,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641,904平方米,其中住宅310,432平方米,商业15,000平方米,厂房246,346平方米,配套商业6,500平方米,配套宿舍 47,576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6,050平方米。
项目最终范围、用地面积、规划条件、容积率、功能开发物业类型等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3)项目产业定位
本项目产业定位主要为高端装备与仪器,智能终端、低空经济与空天、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最终需符合深圳市、宝安区的产业定位。
(4)项目名称、范围、位置、留用地规划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5.申请人交易准入条件
5.1 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
5.2 申请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5.3 申请人近三年信用资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合作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4 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5 招标人三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股份合作公司的土地开发项目;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申请人系作为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参与投标,上述准入条件中有关资质、业绩、资产负债率可由申请人的股东提供,但只能统一由一名股东提供。
备注:
1)如申请人以股东的资质、业绩、资产负债率投标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中关于股东信息的截图、股东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
6.资格预审文件获得方法:
6.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6.2登录/注册
投标人须登录集体企业要素系统(https://***/ggzy/center/
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
6.3 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trade.szggzy.com)”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确认所投标的项目交易文件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交易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非对应集体企业最新发布的电子交易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6.4“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获取方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 (https://***/jyfw/list.html?id=jyfwjtqyysjy%EF%BC%89%E7%BD%91%E7%AB%99%E7%9A%84%E2%80%9C%E9%9B%86%E4%BD%93%E4%BC%81%E4%B8%9A%E8%A6%81%E7%B4%A0%E2%80%9D-%E2%80%9C%E8%B5%84%E6%96%99%E4%B8%8B%E8%BD%BD%E2%80%9D-%E2%80%9C%E9%9B%86%E4%BD%93%E4%BC%81%E4%B8%9A%E6%8A%95%E6%A0%87%E5%B7%A5%E5%85%B7%E5%AE%89%E8%A3%85%E5%8C%85%E2%80%9D%E4%B8%AD%E4%B8%8B%E8%BD%BD%EF%BC%8C%E5%90%8C%E6%97%B6CA%E7%9B%B8%E5%85%B3%E9%A9%B1%E5%8A%A8%EF%BC%88CA%E4%BA%92%E9%80%9A%E5%B9%B3%E5%8F%B0%E3%80%81CA%E9%A9%B1%E5%8A%A8%EF%BC%89%E5%9C%A8%E9%A1%B5%E9%9D%A2%E5%8F%B3%E4%BE%A7%E2%80%9CCA%E9%A9%B1%E5%8A%A8%E2%80%9D%E5%86%85%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6.5 电子投标操作流程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交易集团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系统用户手册(下载网址:https://***/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999571%EF%BC%89%E3%80%82%3C/p%3E%3Cp%3E
7.公告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0日。
8.异议/咨询时间:2025年9月24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5年10月1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答复/澄清时间:2025年9月24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5年10月1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2025年10月18日00:00前凡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盖章提问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或招标人,逾期不予受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将于投标截止前将问题在上述网站中答复,望申请人予以关注;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异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交易机构递交书面异议申请书。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0月21日9:00,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开标。
解密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 - 9:3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宝安区财政局对面)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10.本资格预审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s://***/%3C/p%3E%3Cp%3E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https://***/new_home/index.html%3C/p%3E%3Cp%3E
《深圳商报》
重要提示:申请人有义务在资格预审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交易机构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申请人。
12.交易保证金
12.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2.2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8:00
12.3交易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账号信息
12.3.1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请投标人登录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交纳交易保证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平台地址:https://***/new_home/index.html%EF%BC%89%3C/p%3E%3Cp%3E
12.4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
12.4.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不计息原渠道退付。
12.4.2通过资格预审但未中标的申请人,其交易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不计息原渠道退付。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凭《委托付款通知书》及合作开发协议办理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手续,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发起退付审批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于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收款账户。
12.5交易保证金应当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在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机构指定的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12.6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2.6.1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后撤销申请;
12.6.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招标邀请函后,不参加投标的;如申请人确有特别事项不能参加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需经招标人和交易机构同意后方可退还交易保证金,如招标人和交易机构任一方认为仍不可退还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12.6.3在被确认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2.6.4经主管部门认定,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12.6.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2.6.6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中有违反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对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申请人、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13.特别说明:本次交易行为是依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招标人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机构无关。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试行)>
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服务费,或要求招标人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出现要被没收保证金情形时,交易机构尚未收取服务费的,可以由招标人将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转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已收取服务费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曾生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北环路110号新桥综合楼15楼1511
电 话:13923753216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黄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电 话:0755-27758561、0755-27758815
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