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柯城区乡村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沙湾村共富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3-330802-04-01-209973 | ||
招标人: | 名称:衢州市柯城区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山阴路立新村沿街商住楼308室 |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人:王致茹 | ||||
电话:0570-3868377 | 电话:18606813917 | ||||
标段(包)名称: | 柯城区乡村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沙湾村共富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19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原招标文件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3、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特别提醒”中,增加以下内容:“(2)本项目实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情况承诺制。投标人投标时须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招标人在正式定标前,应当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等公开渠道,对中标候选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情况进行核查,并留存查询记录。经核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当提请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人;已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构成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依法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4、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进行更正,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6、开标时间由2026年9月29日14:00修改为2026年10月15日15:30。;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3、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特别提醒”中,增加以下内容:“(2)本项目实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情况承诺制。投标人投标时须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招标人在正式定标前,应当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等公开渠道,对中标候选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情况进行核查,并留存查询记录。经核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投标人承诺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当提请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人;已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构成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依法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4、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进行更正,更正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5、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6、开标时间由2026年9月29日14:00修改为2026年10月15日15:30。 | ||||
行政监督机构: | 柯城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0-3024124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9 10:3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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