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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阳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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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20

  
项目概况

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81-00135
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入驻医疗救助服务及送押体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履约地点: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季度付款

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增效的意见》精神,依照《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和省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工作方案》要求,为落实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等相应工作机制,达到符合送押入所体检标准,顺畅办案单位同监所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切实做到为办案民警及时提供办案辅助服务,灯塔市公安局特面向社会购买医疗体检保障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提供医疗体检场所和场所的装修,服务医疗机构配备具备医疗诊断资质,医护人员24小时驻中心开展体检、救助工作。需要服务方医疗机构开展收押体检相关检验、检查、诊疗工作,提供体检所需耗材。处理医疗垃圾及废水等。体检单位提供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有效相关体检报告。(医务人员每天24小时驻点办案中心提供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体检对象:入所收押的所有嫌疑人。

★(二)体检项目:体检人员的种类分为刑拘、一般行政拘留和特殊行政拘留(吸毒人员)三类。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和特殊行政拘留(吸毒人员)及一般行政拘留人员及的体检项目一致,主要进行全身体表检查、血压、心率、胸DR、心电图、尿常规、乙肝五项及血糖项目,并出具有效相关体检报告。

(三)体检形式:

3.1、简便原则。

利用医疗机构良好的医疗资源,与其合作,提高体检水平。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和人员,能够提供上门服务。

★3.2、体检方式。

按照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机制运行要求,医护人员需每天实行24小时在岗工作,不能离岗脱岗,工作地点在灯塔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区内,免费提供在岗医护人员食宿。

3.3、体检结论。

由医疗机构出具体检报告,一式两份,并提供每批次的体检结果汇总。

3.4、本项目医护团队需参与办案中心嫌疑人入区问诊服务、体检中心急救服务、应对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对嫌疑人常规病诊疗及处方的开具。

3.5、体检单位需为本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方便为嫌疑人提供二次体检服务;同时提供应急通道,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为采购人提供急救服务。

(四)体检的实施:

4.1、体检单位提供医疗服务团队,每日按工作需求派遣医护人员到医疗服务点开展工作。医务人员每天24小时驻点办案中心提供服务。

4.2、体检单位必须在体检过程中严格管理、严格把关,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有病报无病、无病报有病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采购人发现体检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依照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3、体检单位应严格体检工作流程,制作并规范体检报告,落实体检报告医生签名、医院盖章制度,确保体检报告规范、有效并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4、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流程按实际工作另行制定。体检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人员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体检人员要求:

5.1、体检单位须提供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参与体检工作(入驻后提供执业资质的原件扫描件)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有效相关体检报告。

5.2、体检单位派驻的执业医生、护士和相关医护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为准,配合采购人执行相关规定。在履约过程中,如采购人认为体检单位派驻的医生和护士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不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有权要求体检单位予以更换,体检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

5.3、发生突发疾病事件时,体检单位派驻医生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救。

(六)服务管理:

6.1、体检单位应具备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检测的全部项目的能力。

6.2、服务方式和人员技术要求:上门提供体检服务,体检时所需的技术人员及使用的器械设备耗材等均由体检单位提供。

6.3、人员及设备:每日三班倒不空岗,每班4人,(其中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一名DR设备操作人员、一名检验人员),并提供医疗检查检测设备(心电图机、血细胞分析仪、血糖检测(指尖)、血压仪(臂式)、尿液分析仪、乙肝五项检测(水浴箱、恒温箱、离心机、电脑、打印机)及相关检测耗材、检查报告打印设备及耗材、常见急性疾病医疗救助必须设备和药物、医疗垃圾废水处理等工作。

6.4、体检检测应及时出报告,并送到采购人单位。体检报告应完整、规范、准确。

6.5、有专人负责疾病通知,危急值报告,对高危异常检查结果、重大疾病或可疑重大疾病及时登记。

6.6、体检单位每次体检后要及时处理对医疗垃圾耗材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7、医护、工作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特殊性,体检单位在采购单位范围内禁止人员吸烟。

(2)进出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应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规定。

(3)体检单位工作人员不准随意超越指定的工作区域;不准私自与嫌疑人接触;不准为嫌疑人传递、购买任何物品;不准为嫌疑人传递信息和捎带口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帮助提供违禁物品,否则采购人一经查实,体检单位需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且不限于终止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等,若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工作期间,体检单位必须放置醒目的标牌提示或张贴告示通知、标语。

(5)体检单位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采购人单位后,必须接受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全过程的管理。

(6)体检单位应遵守采购单位制定的卫生规定,体检设备应严密包装和整齐堆放,并保持现场及整个区域的清洁。

(7)遵守采购单位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体检设备要求:

体检单位根据医疗服务内容和采购需求,提供所有体检所需的基本医疗器械(包含:血压计、血糖仪、等及其他基本的医疗设备)(含日常维护保养)。

(八)对医疗机构的总体需求:医疗体检区要求有资质医护人员每天24小时在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供驻场体检服务,医生对入区人员进行提前问诊,对入区的嫌疑人突发疾病情况进行医疗救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熟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工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响应。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以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加密版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供应商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邮寄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接收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419-5521111。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磋商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磋商会议的程序,本项目设定磋商环节,如不能进入会议。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磋商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磋商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确认的相关事项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光明路454号
联系方式:0419-858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邮箱地址: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419-25234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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