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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回头看”项目资格后审公告(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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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1419项目名称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回头看”项目
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1419001001标段名称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回头看”项目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回头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高新投资〔2025〕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安高新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回头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高新区境内已建成达标的ABHJDICFEG区域。

2.1.2建设规模:对已建成达标区范围内小区、庭院、企事业单位、城中村、背街里巷、“小散乱”等仍存在雨污水管网及阳台水错接、混接、污水入河问题的,分步实施施工整改。本项目污水管网管径最大直径1.2米。

2.1.3合同估算价:380万元。

2.1.4工期:两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或合同约定结算金额累计达到380万元(时间或金额以先到为准),即视为合同履约完成。自接到招标人单项交办任务后30日内完成排查检测及施工整改。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已建成达标区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清淤、疏通、排查溯源检测、测绘;(2)根据设计方案或图纸对需整改的进行维修及排口整治。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子目和招标人交办任务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测绘资质:

A、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测绘资质:测绘(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测绘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拟投入专业设备的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2.2投标人拟派测绘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中须具备至少1名持“有限空间作业”证书和1名“非开挖修复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承诺为上述特种作业人员在该项目施工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拟投入的自有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洗车、吸污车等清淤疏通设备,RTK测量仪、管道检测机器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潜水设备及长管呼吸器、防毒面具、潜水衣等安全作业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专业设备证明材料(购买发票或车辆行驶证等)上的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且保证上述设备使用时均在有效限期内,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拟投入的其他专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淤抓斗车、探地雷达设备,上述设备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6月1日(指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9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工作内容包含雨污水管道的排查溯源检测、雨污水管道的整改施工和测绘的管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5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其他条件:a.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测绘负责人及上述特种作业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测绘负责人、上述特种作业人员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测绘负责人、上述特种作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测绘负责人、上述特种作业人员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但在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修订)要求配备到位;c.投标人承诺书;d.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0)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a.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 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d.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测绘(至少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入围方法: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50家(含5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5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20%、25%、30%、35%)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5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G1、G2范围内的投标人不取)。排序第5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5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为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50家(含5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5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25%、30%、35%、4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24家和平均值以下26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合计数量50家。报价等于平均值的投标人也入围。(G1、G2范围内的投标人不取)。

(3)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无效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2投标报价(100分)

(1)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价计算方式。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6%。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分;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差(即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1.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报价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8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6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  徐志扬,相关负责人为: 吉睦莉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高新区镇南路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56号

联系人:吉睦莉                                     联系人:王晓梅  王凯云

电  话:19851381085                                电  话:0513-88802016  13348061309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2-58188503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9962108758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 邮箱:hafgw9912@126.com 电话: 0513-81868395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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