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87%AD%E5%8A%9E%E7%90%86%E7%9A%84%E4%BC%81%E4%B8%9A%E8%BA%AB%E4%BB%BD%E8%AE%A4%E8%AF%81%E9%94%81%EF%BC%88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7%99%BB%E5%BD%95%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95%E6%A0%87%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09%E6%97%A509%E6%97%B63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93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机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96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人工心肺机1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三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证明;若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还须出具可追溯到进口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3.5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无需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以来(含1月)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以来(含1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87%AD%E5%8A%9E%E7%90%86%E7%9A%84%E4%BC%81%E4%B8%9A%E8%BA%AB%E4%BB%BD%E8%AE%A4%E8%AF%81%E9%94%81%EF%BC%88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7%99%BB%E5%BD%95%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95%E6%A0%87%3C/td%3E%3C/tr%3E%3Cp%3E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人民医院(https://***/)》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供应商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6、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投标人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中标价格计算为准,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9、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人民医院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 | |||||||||||
联系人:朱女士 | |||||||||||
联系方式:0376-68023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德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8号2号楼21层2102号 | |||||||||||
联系人:李海鹤、张超 | |||||||||||
联系方式:15037109295、0371-6093392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海鹤、张超 | |||||||||||
联系方式:15037109295、0371-609339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