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宣传合作服务
标的名称: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宣传合作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974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见公告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597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温州日报》作为温州市委机关报,是唯一市级党报,也是洞头在市级对外宣传的主窗口、主阵地,自2014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启动《洞头新闻报》与温报合作办报以来,在宣传洞头、对外树立洞头形象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唯一具有从事采编力量、印刷、发行全流程服务能力的主流媒体单位,具有合作唯一性。
鉴于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的一家报业集团,《温州日报》是市级唯一的党报,本次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且能保证与原有合作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公园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张敏洁
联系电话:0577-59389838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润路38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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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8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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