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180 | 项目名称 | 中科研发园孵化中心楼2楼201号物业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9号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201号房屋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436.39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原则上不允许(承租区域只允许一个经营主体,不得更换其他经营主体) | 出租期 | 2年(含免租期)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70日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6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此招租文件所描述的内容,如意向方有理解不清晰的情况,应向招租人咨询清楚后再确定报名,意向方一旦完成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人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行业许可证等必要的行政许可。原则上承租人注册地址应注册在租赁房屋,特殊情况无法将注册地落在租赁房屋上,则需提前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经营主体。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 (3)本次招租竞价基数为招租底价+孵化服务费构成的综合价。 (4)竞价人承诺租赁期内经营范围为办公。 (5)承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价递交二个月的月总费用作为租赁保证金。 (6)承租人有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相关手续,如消防设施设备安装报审报验、环保卫生等,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及风险,承租人不得以上述手续无法办理为由向出租人提出租金减免及装修损失等赔偿要求。 (7)在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老化、损耗、损坏及故障,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8)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如果出租人不需要承租人全部拆除并恢复承租前状态的,承租人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9)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间,应承租人的不当行为出现出租人权利受损、违规施工作业、安全隐患、影响公共秩序及环境的情形,经承租人限期整改无效,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0)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间,承租人同任何第三方之间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出租人无关,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因承租人同任何第三方之间所产生的任何纠纷,造成对出租人的负面舆论和名誉受损,或扰乱了出租人物业的正常秩序,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二个月的月总费用 | 物业管理费 | 9元/㎡/月 |
空调费 | 8元/㎡/月 | 水费 | 按物业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
电费 | 按物业现行收费标准收取 | 其他 | 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按物业现行收费标准收取),2.4元/㎡(每月)空调维护费,0.25元/㎡(每月)本体维修基金,逾期交费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执行。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仅限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价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深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竞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5、竞价人2024年营收不低于4亿元; 6、符合《南山区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所布局的“14+7”产业方向。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相关企业资质资格证书和营收证明。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72,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层 |
联系人 | 洪瑄翊;舒龙 | 联系方式 | 18718933913;18165729017 |
邮箱 | 332751464@qq.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