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信息光电产业园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高压线及开闭所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8-330726-04-01-279586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京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亚太大道569号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华欣花园02铺 | ||||
联系人:黄添添 | 联系人:黄海燕 | ||||
电话:0579-84131313 | 电话:0579-84189799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信息光电产业园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高压线及开闭所建设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96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企业业绩、人员业绩中原要求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修改为“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各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2、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四)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修改为“评标办法(五)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并重新生成新的招标文件(V3)版,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V3)进行编制。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2.1修改为“1.提出时间: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2026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提出”。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矛盾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遵照执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六、资信标评审企业业绩、人员业绩中原要求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五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修改为“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各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2、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四)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修改为“评标办法(五)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并重新生成新的招标文件(V3)版,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V3)进行编制。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2.1修改为“1.提出时间: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2026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提出”。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矛盾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浦江县建设局 | 电话: | 0579-84127295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5 09:29:17 | ||
当前位置: